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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「踐知在教」到「踐教成體」的嘗試



社創的神學碎片


福雷斯特(Duncan Forrester)在二○○五年的《神學碎片:在不系統的神學中探索》指出當今社會需要的,是由神學碎片組成的「不系統神學」,亦即是將專注移離宏大敘事,而聚焦於一塊塊有意義的信仰生活片段。耶穌一生也沒有提出一套信仰系統,但祂提問題、講故事、討論所收到的意見,挑戰當代的道統;從而擾亂及撼動他人去進入新的自我認知,參與真理,因為真理是要去成就、活出、關愛及慶祝;而不單單只是沉思推斷。耶穌的眾多生活片段,都成為門徒的信仰指引。好的神學碎片應該是對實踐有嚴格的反思,有它自身的完整性及智慧,能夠啟發、鼓勵、教導或挑戰信徒的轉化。


考夫曼(Gordon Kaufman)解釋系統神學是一個對上主、世界、人類三者全面及協調的富想像力建構(imaginative construction)。這種宏大敘事的系統神學,有點像計劃經濟,其演化或改革的進度多是落後於形勢,已無需求的仍然存在,有大需求的則無供應。但神學碎片的進路,就像市場經濟,有不同的大、中、小企業,業務五花百門,只要能滿足人需要的,便有機會適者生存。


要發展基督教的社會創業運動,需要的是一塊塊本地的社創神學碎片,它們可以是信徒社創的見證、踐行者深刻反思的文字,或有關社創的神學博士研究論文。這些碎片讓支持社創的信徒及教牧,可以有一堆精簡、落地、富洞見創見的信仰論述,點出社創如何結合基督信仰;從而啟發尋覓人生召命的信徒,教導踐行者相關的務實智慧,鼓勵信徒盡心性意力去愛神所愛、及挑戰耳朵發沉眼睛閉著的(太十三15)。


科布(John Cobb)指出,神學教育的任務,就是要培養既是具務實智慧的神學工作者、又是能夠在行動中反思的踐行者。而出路是神學教育一方面要朝向科際整合,另一方面把神學結合到在地的實踐。有關社創神學碎片,這裡嘗試提出三項科際整合及最後的驗證。


一、以「社創精神」作「上主管家」


在一九七二年,賓士(J. A. Banks)定義社會創業家就是「運用管理技巧造福社會的人」。當中造福社會是「好事」,管理技巧是要「做好」那件事。而在創世之時,上主叫人管理世界,讓人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(創一28),可以說人是被上主呼召作管家,職責是管理,目的讓人得以昌盛。而成為社會創業家的信徒就是在信仰上作上主的管家。


在路十二42,「主說: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,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」。當中「有見識」的希臘文(ϕρόνησις)原意是每事以終為始的務實智慧。對管家的要求是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」(路十27上)。以下是以社會創業家的視角,去思考如何落實這四項要求:

  • 盡心,是以私產作公益。因為看似是私人產業的財產及才幹,其實是上主的託付,要用在祂的旨意上;藉著我們的實踐,讓上主的愛彰顯在人間。

  • 盡性,其實是轉性,「性」是性格。盡性的表現是持續地心意更新而轉化,即將自己從平常的慣性思維中抽離,對新觀點開放,懸峙批判,先嘗試從其中抽取對己有用的新知識。這也是科際整合的起點。

  • 盡意,是絞盡腦汁「做好」一件事,是多想幾步,預早計劃,目的是趨吉避凶。這是常被缺乏實戰經驗的神學家所忽視的德行。

  • 盡力,是積極勉強自己做應該做、懂得做、但不想做的事;這是衝出安舒區,挑戰自己的局限,是成長的關鍵。


二、以「受惠群體幸福感」衡量「人的昌盛」


而古鐵雷斯(Gustavo Gutierrez)則指出其實神學語言並不是很精準,所以是必須開放給更精準的論述。在二○○九年,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落實衡量「幸福感」(well being)的方法。它涵蓋健康、生活環境、人際關係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、綠色空間、和發揮創意及自我表達的機會等範疇。自此,務虛的幸福感,在發達國家已收集了不少的精準數據,可以在不同地方或不同特質的群體間作比較。這些方法及數據,令改善幸福感的事工有了著力點。


在二○一一年,阿瑟頓(John Atherton)提出以幸福感的實證研究,取代「人得以昌盛」這個無從判斷的概念,成為基督教對社會秩序所應有道德願景的努力方向。信徒作為上主的管家,要建立和維持一個公益的處境;可以讓不同的信仰實踐作為自變量,幸福感作為因變量,判斷不同實踐的果效。例如,根據教會所在社區的弱勢社群的幸福感,清楚判斷教會是否「末後所行的善事,比起初所行的更多」(啟二19),抑或是以弗所教會化的「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」(啟二4)。


三、以「釋法標準」去「釋經」


聖經詮釋跟法律詮釋有共通之處——就是詮釋雖有是否恰當之分,但容許有不同的合理解釋。伽達默(Hans-Georg Gadamer)指出「解釋的任務就是使法律具體化於一種特殊情況,這也是應用的任務。」為了正確地認識這種規範內容,法官或律師必須對法律條文在歷史上曾被接納過的解釋有所認識,所以釋法者要關注法律通過實踐而具有的歷史價值。但是他不應自困於當初的立法原意,因為時間沒有停頓而社會真在變化,所以釋法者要重新規定法律在此刻的規範作用。


實踐神學採取同樣的優次排序,舊日的解釋是重要的參考,但最終的決定是看對此時此事的實用意義。實踐神學的進路是「與聖經摔跤」(wrestling with the Text)。我們要與聖經摔跤,是指用盡力氣去發掘聖經中內藏的智慧,以面對當今挑戰。第一步是先從自己的實踐經驗開始,反思現象的因果關係,及自己和他人、事物、上主的互動關係。第二、三步是「先知新後溫故」,先找出關聯經文,用踐行者的視角去理解經文,總結心得;之後才是參考前人的釋經,以了解不同的詮釋選項。但每個時代的神學家,都要以當時的文明及知識去重新閱讀聖經,發掘出能夠回應當代挑戰的新見解。第四步是確定經文給自己的啟發(intellectual stimulation)。


結語


上述的倡議,首先是以社創為載體履行管家職份。其次,是以實證研究補足神學語言的含糊性。最後,是以法官釋法的進路釋經,在尊重經文在歷史上的解釋之餘,更要找出對現今生活的意義。


根據史溫頓(John Swinton)及莫厄特(Harriet Mowat)的解釋,好的實踐神學應該是令踐行者本人及跟隨者更有愛或更信實。所以,踐行者以其身體力行,作為該神學碎片的其中一個實證個案。實踐可以活化信仰,這是常態,但不是真理,因為也有個別例子是神學家及名牧失德的。所以,只可以定位在作為起點的初步評估,宗旨是令神學貼地。踐教成體是指所累積的教學經驗,會形成一個不斷更新的知識體系。


(使命商道論壇系列文章。作者為豐盛社企學會會長。)

 

原文刊登於︰https://www.christiantimes.org.hk/Common/Reader/News/ShowNews.jsp?Nid=152867&Pid=2&Version=1573&Cid=641&Charset=big5_hkscs(2017年10月20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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